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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现场综合辽宁台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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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竟在偷东西之前先将15厘米长金属异物吞进肚内,企图拿这护身。
前不久,辽宁本溪公交治安分局反扒大队经过快速侦查抓获一名扒窃惯犯冯某。在审讯过程时,冯某态度嚣张跋扈,以吞食异物作为护身符大放厥词。
随即,办医院,经CT检查发现其腹部有一根15厘米长的金属异物,随时有穿孔危险。
为打击吞食异物嫌疑人嚣张气焰,同时保障嫌疑人的生命安全,侦查员对犯罪嫌疑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告知其随时有生命危险,医院沟通,经过手术,从嫌疑人体内取出15厘米超长铁钉,经治疗后被民警送往看守所执行刑拘。
民警:当时的情况非常危急,如果不取出腹内异物的情况下,他会有生命危险,我们强制医院取出了腹内异物。
原来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中有一条体现了人文关怀,对身患重大疾病、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等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或者实行监外就医。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了这一点,把这种关怀当成了逃避打击的手段,出来作案前,都要吞食刀片、铁钉、钢针等异物,一旦遇到民警抓捕,这伙人就拿体内有异物做挡箭牌。
对此,警方表示:自残不是护身符,对这类违法人员,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手软。